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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請、換發、補發身心障礙手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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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如何申請身心殘障手冊? 【請洽戶籍所在地之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社會課辦理】
 

未滿 6 歲兒童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另有規範

根據台灣法律規範,可以申請身心障礙手冊有八大類人,而通常兒童被診斷出需要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的,大概都是智能發展遲緩、社會情緒上障礙(自閉症)及肢體上的障礙、或是其他罕見疾病等。

到底怎樣才能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呢
其實,只要經過聯合評估後的評估報告書上「綜合建議」欄位有勾選「符合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資格」,
就可以依據各縣市申請流程進行申請。如果評估報告書上並未勾選,若想再次確認,建議回原本小孩進行評估的醫院詢問醫師。

不6 歲以下兒童申請身心障礙手冊時需注意,
由於目前規定 3 歲以下的幼兒,若被診斷為智能遲緩是不給予身心障礙手冊的,
因為智能部分在 3 歲以下所評估的測驗並非是標準化測驗工具,因此對於幼兒的智能部分仍屬保留狀態。

 

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流程與相關文件準備

在經過聯合評估確認,也符合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資格後,可至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領取申請表格,或上網下載後填寫,之後到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進行鑑定,資料後續送交各縣市政府社會局(處)進行評估審核,通過之後即會核發身心障礙證明。由於 0 至 6 歲的兒童不需做二次評估,所以採用一般流程即可。

申請時所需備妥的資料以及核發流程大致如下:

步驟 1:攜帶 1 吋照片 3 張、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和印章到戶籍地鄉鎮公所,領取身心障礙鑑定申請表,未滿 14 歲者,得附戶口名簿影本,且非本人領取時,須攜帶申請人的印章及身分證。

步驟 2:攜帶健保卡及身心障礙鑑定申請表至門診掛號,醫師視狀況填寫表單,必要時進行相關評估。

步驟 3:醫療院所協助至縣市政府申請,將審核結果送至區鄉鎮公所,由區鄉鎮公所通知您領取,申請時程約 1 至 2 個月。

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能享有這些福利

相較於重大傷病卡所能獲得的福利,身心障礙手冊除了能免除健保部分負擔,同時還有生活補助、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、輔具費用補助、子女就學費用減免、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享有半價優惠,以及進入風景區免費、康樂場所等相關補助。

另外,根據我國的法律規範,針對 0 至 6 歲的身心障礙兒童,除了享有上述基本福利,也會有早療課程的補助,以及未來升學針對特殊教育類的課程補助,家長可以多加留意。

其他相關資訊網站:

台北市政府-申請身心障礙鑑定 >>點我
桃園市政府-身心障礙證明與需求評估專區>>點我
臺中市政府社會局-請領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表>>點我
台南市市政府-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(ICF)>>點我
高雄市政府-身心障礙福利(申請、換證、補(換)發或到宅鑑定身心障礙證明)>>點我

 


 

檔案下載 身心障礙申請流程.pdf

檔案下載 身心障礙申請流程(評估單說明).pdf